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,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)与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长量基金”)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,自2024年3月4日起新增委托长量基金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,具体的业务流程、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长量基金的规定为准。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适用基金及基金业务开通情况
注:本公司新增委托长量基金销售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,上表仅就基金本身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、转换业务和是否参加销售机构申购(含定期定额申购)费率优惠进行说明,投资者能否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上述业务,以上述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。